省裝協設計委員會于2007年7月30日在南京成立。首屆委員會共有84人,其中主任委員1人,由省建筑裝飾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李寧擔任,副主任委員14人,秘書長劉瑗(兼)。
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設計委員會工作規則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加強設計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的組織建設,規范自律行為。根據《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章程》,結合本會具體情況,制定本會工作規則。
第二條 本會是民政部門批準登記的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的分支機構,不具備法人資格,在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。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秘書處負責協調、監督和指導其日常工作。
第三條 本會是由全省從事建筑裝飾的科研、設計、施工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非營利性的專業社團組織。
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:遵守憲法、法律和法規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。在《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章程》規定的業務范圍內,在政府和會員單位之間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,提供服務,反映訴求,規范行為。團結全省業內單位和個人,推動我省建筑裝飾設計事業的發展和進步。
第五條 本會秘書處設在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內。
第二章 基本職能
第六條 在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指引下,以經濟建設為中心,以行業服務、行業自律、行業代表、行業協調為基本職能。
第七條 對建筑裝飾設計行業進行調查研究,反映企業的要求,為政府提供制定行業經濟政策、發展規劃和立法等方面的依據。
第八條 開展行業自律工作,組織制定相關行規行約,協調企業的利益關系,規范自律行為, 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業內企業的合法權益。
第九條 組織全省各地的設計師、工程師、企業管理者等進行學術技術交流,向會員提供各種交流、通訊、研討機會,及時選定和發布最新信息。參加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和修訂,提高建筑裝飾設計的整體水平。
第十條 加強與國內行業之間的聯系,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,協助國內企業拓展國外市場。
第十一條 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第三章 會員
第十二條 持有國家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裝修或園林景觀設計證書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承認本會章程,經申請和批準,均有資格成為本專業委員會會員單位。對本行業有突出貢獻的專家、學者,均有資格成為本專業委員會的個人會員。
本團體的會員種類:單位會員、個人會員。
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均為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會員,由本會頒發“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會員證書”、進行統一管理、收取會費,做好各項服務工作。
第十四條 對于申請加入本會的單位和個人,入會條件、入會程序、權利和義務、會費及會員管理等均執行《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章程》的有關規定。
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、罷免
第十五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委員會全會,全會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制定和修改委員會工作規則;
(二)選舉和罷免委員會委員、副主任委員和主任委員;
(三)決定委員會秘書長的聘任;
(四)審議秘書處工作報告;
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十六條 全會每年舉行一次,因特殊原因提前或推遲,須報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批準。但推遲最長不得超過一年。
第十七條 每屆委員會任期四年。
第十八條 本會設主任委員會,由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組成。主任委員會是全會的執行機構,在 全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。
第十九條 主任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執行全會決議;
(二)籌備委員會全會;
(三)聽取秘書處的工作報告;
(四)決定秘書處擬定的管理制度;
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條 主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。
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主任委員若干人,副主任委員若干人。主任委員由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提名,經全會選舉產生。
第二十二條 主任委員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召集、主持委員會全會和主任委員會;
(二)檢查全會和主任委員會決議的執行情況;
(三)代表本會委員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;
(四)對本委員會秘書處的提案行使否決權。
第二十三條 本會設秘書處。是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。設秘書長一人,由專職工作人員擔任。
第二十四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;
(二)提名副秘書長和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聘用人選;
(三)貫徹落實委員會全會和主任委員會議的決議;
(四)受主任委托,代表本會簽署有關文件;
第二十五條 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;有開拓務實和敬業精神;思想作風正派;有一定的組織議事能力;
(二)年齡不超過60周歲;
(三)身體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。
第二十六條 主任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,可連選連任,一般不超過兩屆。因工作原因需延長任期的,須經全會表決通過,報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批準。
第五章 會費
第二十七條 本會按《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章程》有關規定收取會費。
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由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統一管理。
第六章 工作規則的修改
第二十九條 本工作規則的修改,須經委員會全會審議通過。
第三十條 修改后的工作規則,需報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批準。
第七章 終止程序
第三十一條 本會因故需要注銷時,應由主任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,經委員會全會表決通過,報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批準。
第八章 附則
第三十二條 本工作規則的解釋權屬本委員全會。
第三十三條 本工作規則經本委員會一次全會通過、江蘇省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批準之日起生效。
|